3月27日,东莞市精神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立。该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由医院提供开展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配备必要的人员,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正常运转。
市精神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成立,是东莞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健全精神疾病诊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精神疾病诊疗质量评价制度,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里程碑。

精神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是保障精神科医疗质量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的重要基础,对提升精神卫生健康规范诊疗,促进精神医学同质化、规范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东莞市精神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共有九项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东莞市精神医学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定期监测市内各医疗机构精神医学的医疗质量,及时将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建议报市卫生健康局。
(二)指导市内医疗机构精神医学专科建设,制定精神医学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考评指标。
(三)联合东莞市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开展精神医学相关疾病临床诊疗规范和健康教育培训,提高精神医学及相关专业精神科医师的诊疗水平,促进精神医学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
(四)定期举行精神医学医疗质控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全市精神医学疾病医疗质控培训,通过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等手段了解全市各机构诊治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情况,从重性精神障碍到轻性精神障碍开展东莞市精神医学疾病的医疗质控工作。
(五)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以符合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为出发点,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健全的精神医学诊疗服务,快速推进全市精神医学制度框架的设计,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医学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医疗精神医学社区会诊和双向转诊模式。
(六)研究制定质控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探索进一步完善精神医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统一质控标准,着力提高东莞市精神医学医疗质控技术水平。
(七)逐步组建精神医学质控信息网络,主动与广东省精神疾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联系,做好质控工作的承接,建立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推进东莞市精神医学质量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八)对质控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质控评估整改建议,追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质控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情形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局。
(九)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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