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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东莞市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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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我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质量管理规范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诊疗行为提高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质控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进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粤卫规〔201915号),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东莞市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现将质控中心机构、职责及成员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卫生健康医政医管反映。

公示时间:2024422日至2024428日(共7天)

联系人:卢碧霞,联系电话:0769-23280315


  附件:东莞市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工作机构、职责及成员名单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44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