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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开展“阳光物流”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3-11-25 06:13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推动我市医疗卫生系统“阳光物流”工作机制建设,11月19日,市卫生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卢赞梅、副调研员戴莉红以及驻局纪检组、局规财科、市医管中心、市卫生信息统计中心的负责同志到石龙人民医院和横沥医院开展“阳光物流”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评估验收工作会议上,工作组首先听取了两家医院开展“阳光物流”工作的情况汇报,围绕增强医院内部物资管理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主题,从管理制度建设、系统软件设计以及纪检监督制度等方面,客观科学地评价了试点工作。同时,工作组与两家医院代表对不可收费耗材、高值耗材等特殊物资管理难题开展深入探讨。随后,工作组到采购办等科室现场观看了阳光物流系统的操作演示,并对试点运行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进行重点指导。

  通过此次评估验收,工作组对两家医院的“阳光物流”先行先试均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试点单位“阳光物流”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医疗成本和运营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为今后在全市公立医院推广“阳光物流”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下一步,工作组将组织信息专家改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积极稳步推进“阳光物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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