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对处置“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开展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卫函〔2016〕7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第二类疫苗管理工作,我市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于4月1-13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第二类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情况;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疾控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各卫生监督机构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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