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户外医疗广告监督监测工作
自医疗广告审批权下放至市卫生监督所后,该所积极落实该项工作,一方面解决违法广告增量,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批,杜绝雷人雷语广告;另一方面解决存量,自5月11日起该所执法人员连续每周出动,对我市户外医疗广告展开监督监测工作,并移交相关部门,争取尽快将违法广告下架。
执法人员先后对莞城、东城、南城等14个镇街进行日间巡视监测。巡视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不少户外医疗广告投放点,主要集中在部分镇街的主要路段、商业街和工业园内,执法人员均现场拍照取证。监测显示,这些户外医疗广告均分属于我市多间医疗机构。经核实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户外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属违规发布;二是部分户外医疗广告发布内容与医疗机构所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样件内容不一致,并含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以外的内容,例如含有诊疗技术、治愈率或者诊疗效果等内容;三是部分户外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或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标注错误,如将门诊部写成医院,容易误导消费者。
截至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将20间医疗机构违规发布的户外医疗广告相关材料移送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后续该所将扩大监督监测范围,大力营造公平、健康、诚信的医疗广告环境。

卫生执法人员对我市户外医疗广告展开监督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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