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各医疗机构规范执业,
会议由医疗机构监督科罗东副科长主持,李润深副所长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发言,吴贵旺副科长、卢洪均副主任科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首先由罗东副科长向各参会医疗机构负责人传达了市卫生局和所领导对于我市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的关注,提出了七点要求: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名称、地址、科目等内容执业;所有医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并严格按照核准内容执业;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方可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并严格按照许可的内容执业;严格按照省市价格管理规定收取医疗费用,不得乱收费;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得假报、夸大病情恐吓患者,杜绝医疗欺诈行为发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方可发布医疗广告,已经取得该证明文件的,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布。
李润深副所长随后指出,我市部分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要求各与会医疗机构加强自律,重视医德医风建设,杜绝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同时要求医监科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涉嫌诈骗和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参会医疗机构负责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业行为,清除违规医疗广告,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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