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铺开后,我市市镇两级卫生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东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东莞市卫生局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重点做好我市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毒服务机构等单位的后续监管工作。
市场后续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市卫生监督所安排专人定期通过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查询、导出与职能相关的信息,及时梳理分发到各职能科室以及相关镇街进行监管。此外,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局制定了《东莞市卫生局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东莞市卫生局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指引》,细化了本部门市场后续监管的各项工作,明确了各监管科室职责。市场后续监管工作开展一段时间后,市镇两级卫生监管部门派员参加了东莞市卫生局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研讨会,探讨市镇两级市场后续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根据《东莞市卫生局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市镇两级卫生监管部门对涉及我局职能事项的商事主体进行了商事巡查;送达统一制作的告知文书,并及时向工商部门反馈监管记录。截至
下一阶段,我市卫生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后续监管工作力度,配合市卫生局加快建章立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促进市场后续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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