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卫生局分工要求,我所负责对中心镇(园区)100张床位以上(含100张)的医院及其延伸设置的分支机构、非中心镇(街)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行政许可及监管。
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我所高度重视对放射诊疗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寓管理于宣传服务当中,积极向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讲解放射诊疗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工作程序,促进放射诊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但同时,我们也发现放射诊疗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专业性较强,且部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经常变动,这给卫生监督员解说工作相对增加了困难,要让对方彻底理解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正确办理程序,往往花费不少时间。
为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自2013年5月开始,我所及时总结归纳经验,注意收集在放射诊疗工作方面做得较好的医疗机构相关档案资料和场所设备相片,形成《放射诊疗工作宣传资料汇编》,包括:1.放射诊疗工作须知;2.办事指南(放射诊疗许可);3.放射诊疗监督主要内容;4.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5.放射工作人员申请表;6.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7.校验周期及需提交材料清单;8.已取得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资质机构名录(经广东省卫生厅备案);9.放射诊疗许可现场检查图片(图例)。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所向被监督单位派发《放射诊疗工作宣传资料汇编》,并要求其接收资料后签署《东莞市放射诊疗工作资料签收回执单》。通过提供放射诊疗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实例图片等宣传资料,使被监督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更准确了解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正确办理程序,卫生监督员在讲解时能结合实际案例给对方以生动形象的解说,进一步提高其放射防护责任意识、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确保放射卫生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使其依法执业、规范操作。截至

图为监督人员对放射诊疗单位进行监督并向其派发宣传资料
(职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