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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监测工作
  • 2016-06-02 16:00
  • 来源: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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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加强我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东莞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卫办〔2016〕12号)规定,5月份,东莞市卫生监督所联合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监测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工艺流程是否按照清洗消毒流程设置回收粗洗区、清洗消毒区、包装间、成品间等;生产用水和消毒产品及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毒餐具、饮具的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逐批检验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现场抽检并送实验室检验。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消毒服务行为较规范。但也有个别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功能间(区),环境卫生差,消毒餐具、饮具未经检验合格即出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限期整改。对未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或独立包装上未标注消毒日期等内容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市卫生监督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所将跟踪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进行查处。(传染病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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