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水质处理器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6 年东莞市公共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东卫函〔2016〕109号)的工作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于7-10月开展了水质处理器监督抽检专项工作。
本次专项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6人次,重点对全市水质处理器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抽查了11户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持有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索证记录和持证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产品执行标准和出厂检验记录等相关情况。同时在生产企业中抽检了15类产品,核对每类产品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标签标识与批件许可内容是否一致等情况。被检的企业均持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能按照批准内容实施生产、制作标签和说明书。
专项期间,市卫生监督所也抽检了辖区内10户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其经营的水质处理器产品索证情况以及标签说明书。检查中没有发现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的水质处理器的经营单位。但大部分水质处理器商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意识不强,没有建立健全索证制度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卫生监督员结合检查内容在现场对经营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要求其按规定做好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索证工作。
下一阶段,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涉水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规范涉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全市水质处理器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卫生执法人员检查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

卫生执法人员检查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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