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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2014年医疗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 2014-11-09 16:00
  • 来源: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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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粤卫函〔2014404号)要求,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部署下,中心镇(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的医疗机构重点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是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出租、承包科室,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等违法行为。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对我市在营业的全部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未发现医疗机构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此外,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违规执业的医疗机构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曝光,进一步加强群众、舆论的监督力量。

在今后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中,卫生计生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将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东莞市卫生局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公示制度(试行)》,并长期保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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