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既是我市建设“健康东莞”的起步之年,也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之年,为确保我市各项复审迎检工作落实到位,按照《2016年东莞市“五小”经营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卫办〔2016〕13号)的具体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为督导镇街(园区)卫生监督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我所派出卫生执法人员前往东城、莞城、南城、万江、常平及虎门等6个镇街进行监督检查。在现场督导过程中,卫生执法人员聚焦风险环节,做到有的放矢,重点检查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情况、室内外环境情况、卫生设施管理情况,并现场指出监管存在的问题。
“五小”经营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事关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大局,我所执法人员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要求对辖区内的小型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分类清理,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小型公共场所应纳入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的规范管理;对通过整改能达到发证标准的小型公共场所应切实督促其落实好整改措施,进行工商登记,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再营业;对设施条件差,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者经过整改仍差距较大的小型公共场所,应及时通报至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目前我市“五小”经营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分类整顿阶段,市卫生监督所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对“五小”经营性公共场所的整治力度,敦促加紧整改,攻坚克难,打好复审迎检的攻坚战。

市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人员现场督导“五小”经营性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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