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监督法制稽查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粤卫监函〔2016〕46号)的部署,2016年6月29-30日,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对梅州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卫生监督法制稽查交叉检查。检查组由市卫生监督所肖文忠所长带领有关人员组成。
检查组到梅州市卫生监督所和梅县区卫生监督所听取了当地卫生监督所同志对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及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检查了梅州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监督法制稽查配套工作制度,随机抽取了3宗2015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卷宗和3起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市卫生监督所肖文忠所长和李润深副所长等检查组成员与梅州市卫生监督所、梅县区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同志就两地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和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陈财坤科长就抽查的案卷从案卷查处中的亮点、主体确认、证据收集、程序及法律适用和案卷质量等角度为梅州市卫生监督所和部分县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作了案件评查主题讲座,并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办案水平。
通过此次法制稽查交叉检查,东莞、梅州两地卫生监督所互相汲取了宝贵的经验,为两地接下来进一步加强法制稽查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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