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的来临,游泳场所迎来开放高峰,游泳池水质情况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防止传染病在游泳场所的发生和传播,确保游泳者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部署,市卫生监督所从4月开始至6月,在全市开展夏季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监测专项工作。
此次监督监测工作由中心镇(园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谁发证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管辖范围内的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历时1个半月,涵盖公共娱乐场所、住宅小区、酒店和学校的游泳场所。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行政许可、规章制度落实、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警示标牌设置、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水质自测等。重点对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游泳池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强制喷淋、浸脚消毒池等设施配置使用情况,公示和警示标志情况,泳池新水换水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泳池水质进行样本采集,监测游泳场所池水水质卫生状况。检测项目包括泳池水浑浊度、PH值、游离余氯、尿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及浸脚池水游离余氯等。
卫生监督员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的场所将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市卫生计生部门还将分批向社会公布泳池水质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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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对一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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