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国家质检总局在“净水器产品质量执法打假‘质检利剑’集中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净水器质量不合格问题。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不合格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4〕1164号)精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开展全市净水器销售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立即对辖区内净水器销售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家电商场及连锁超市销售的净水器情况。
专项工作部署后,市卫生监督所迅速行动,派出卫生监督员对市内的净水器销售单位和生产单位进行了抽检,重点检查净水器销售单位销售的每类产品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以及检查销售单位有无销售被曝光的13种不合格产品。对净水器生产单位则重点检查实际生产与批件许可内容是否一致,检查其原辅材料索证、生产布局、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等情况。卫生监督员在检查中向净水器销售单位和生产单位指出涉水产品事关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其进一步规范涉水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截至
下一阶段,我所将继续按照专项工作的要求,督促各镇街(园区)卫生监督机构落实好专项工作,加强对大型家电商场及连锁超市的检查,如发现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涉水产品的,依法严肃查处;如发现有销售被曝光的13个不合格产品的,责令销售单位下架停售;及时发现并消除净水器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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