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沐浴场所监督管理,规范沐浴场所经营行为,市卫生局决定自
本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上述经营单位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经营单位的设置、装修和布局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设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未经预防性卫生审查擅自对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是否存在“黄、赌、毒”等治安问题等;对辖区内沐浴场所及相关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经营状况,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违法经营、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将依法从严查处。
市卫生监督所表示,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今后进一步加大对管辖范围内的沐浴场所和相关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以及无相应卫生设施经营等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如检查发现“黄、赌、毒”等问题,将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并由其通报给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
(办公室、公共卫生监督科)

肖文忠所长(图左)带领卫生执法人员检查沐浴场所经营单位持证经营情况。

肖文忠所长(图右二)询问沐浴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有关情况。

肖文忠所长(图左)带领卫生执法人员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的设置、装修和布局情况。

肖文忠所长(图右)带领卫生执法人员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的清洗消毒设施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