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预防介水传染病在游泳场所的传播和流行,切实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计生局的要求,市疾控中心于2017年4月-8月对全市开放性游泳场所开展游泳池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按照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监测对象包括全市各镇(街)公共娱乐场所游泳池、住宅小区游泳池、酒店游泳池、校内游泳池。检测指标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游离余氯、PH值及浸脚池水游离余氯等项目。本次监测工作预计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5月)主要针对全年开放游泳场所水质监测,第二阶段(6月—8月)针对夏季开放游泳场所开展水质监测。
通过积极开展游泳池水质的卫生监测,为卫生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游泳场所经营者处理水质技术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图1 市疾控工作人员对泳池水游离余氯进行检测
图2 市疾控工作人员对镇街跟班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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