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直属机构 >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中心概况 > 中心要闻
我市开展预防接种规范化操作培训班
  • 2016-07-07 03:31
  • 来源: 免疫规划所
  •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操作,提升我市预防接种水平,2016年6月29日,市预防医学会举办了一期预防接种规范化操作培训班,来自各镇街(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工作分管副主任,预防接种门诊骨干约70人参加本次培训。
  首先,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服务与评价室主任郑景山同志给我们解读修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他先从2005版《条例》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实施的意义及出台后增加的相关工作和要求进行简单介绍;再详细解读新修订《条例》的主要思路,内容及存在问题。他提出《条例》修订后,减少第二类疫苗流通环节将有利于做好第二类疫苗冷链储运管理工作,全面强化疫苗的冷链管理,引入新的冷链监控技术帮助落实全程冷链储运,加大处罚力度,“倒逼”冷链储运要求落到实处。但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在执行中面临存在的风险增加,需要继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进行完善管理。各地相关部门要积极进行探索,将新修订的《条例》落到实处。
  随后,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所所长郑慧贞同志给我们讲解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评价标准及注意事项。她从接种单位设置和资质管理;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规范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疫苗和冷链管理;规范监测和疫情处置工作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实施等方面全面讲解,使学员们充分了解活动的重要性及整改的必要性,提升我市预防接种水平管理水平。课后用15分钟时间解答学员提出在免疫规划工作中的疑问。
  最后,由市预防医学会秘书长张巧利同志进行培训总结,她向学员们提出两点工作要求:一、按照国家和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安排,市疾控中心对各预防接种点进行了两次专项督导,各预防接种点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以最佳状态迎接省的检查。二、新修订《条例》出台后,将二类疫苗按照一类疫苗的采购方法,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对我省二类疫苗采购有很大的冲击,我市各种疫苗存在不同程度的缺货现象,而省级招标平台要在年底才能建成,因此,我市各预防接种点要做好书面公示,做好解释工作,减少误会而引起的不必要投诉。
  本次培训,为我市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很好学习平台,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操作管理,加深了我市预防接种人员对新修订《条例》和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理解,找出存在问题及时整顿,提升我市预防接种管理水平。

图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服务与评价室主任郑景山同志给学员们解读修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图2: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所所长郑慧贞同志给学员们讲解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

图3:市预防医学会秘书长张巧利同志对培训班进行总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