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市预防医学会举办了一期疑似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识别及处理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博士及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周新龙作为主讲。来自各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分管负责人、预防接种技术骨干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宋儒亮博士就“懂说明之优,享接种之好”为题从法律的思维角度为大家解读接种前说明和接种在享权。针对热点新闻、事件的矛盾核心,宋博士深刻阐述医学用语与法律条文的复杂关系,继而介绍民事思维、刑事思维、行政思维、司法思维与医学工作的密切联系及其运用。结合预防接种的实际工作,宋博士指出了现行的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可能存在的不足,并从法律角度为我市预防接种工作提出宝贵建议。此外,宋博士还在现场解答预防接种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周新龙主任医师主要介绍了过敏性休克的识别并抢救流程。明确指出了过敏反应与晕厥的区别,强调了识别过敏性休克对挽救生命的重要意义,随后详细介绍了紧急评估、体位、救治措施等救治流程。此外,周主任还解答了预防接种工作中肾上腺素的配备及使用。
培训最后,市疾控中心张巧利主任对两位主讲人的精彩授课表示感谢,并肯定了本次培训对全市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法治思维方面的促进及在临床技能方面的提升。受某事件影响,张主任再次强调,我市经由市疾控中心供应给各预防接种单位的每一支疫苗都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因此,市民前往东莞合法合规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其接种安全是有保障的。张主任同时指出,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接种,按照规范把工作做细、做全也必将成为预防接种工作的新常态。张主任要求,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该树立法治意识,依法依规进一步细化接种前告知、健康咨询等服务环节,以最终达到接种服务与接种安全同步且双赢的目的。
图1 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宋儒亮博士认真讲解中
图2 我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周新龙讲解过敏性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