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及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维护公众的身心健康,根据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东卫函〔2015〕62号)的要求,我中心于8月启动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对南城街道、东城街道、厚街镇、虎门镇、长安镇、常平镇、塘厦镇、大朗镇、黄江镇及寮步镇10个镇(街)的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体育场馆进行卫生监测检查。
我中心对30户沐浴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60户美容美发场所的剪刀、梳子、美容工具、毛巾及15户体育场馆的CO2、甲醛、PM10、空气细菌总数进行检测/检验,以评价公共场所用品用具的消毒效果是否达标。通过对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管理,有效监督营业单位提高卫生意识,改善卫生条件,对预防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的发生起到重大的作用。

工作人员进行公共场所微小气候监测

工作人员对毛巾进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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