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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监管场所HIV抗体检测工作
  • 2016-04-08 03:29
  • 来源: 艾滋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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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11日下午,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司〔2015〕163号),市公安局与市卫生计生局在市人民医院红川院区联合召开了东莞市监管场所HIV抗体检测工作会议。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及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共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落实了我市监管场所HIV抗体检测工作,参会各方达成共识:3月底前由市疾控中心完成现存被监管人员的检测工作,自4月1日开始由监管场所完成新进所人员的适时检测并按要求向市疾控中心报送材料。在市卫生计生局的组织协调下,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六人民医院、东城医院、南城医院、莞城医院和厚街医院派出护理人员参加抽血工作,至3月底,现存被监管人员的检测工作如期完成。
  此次工作的开展预示着我市监管场所HIV抗体检测工作全覆盖,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已纳入我市艾滋病防治规划。在开展艾滋病及相关疾病的检测、咨询和治疗过程中,开展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迈进了新的起点。

图: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场所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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