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卫办〔2015〕59号)规定,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责任意识,提高消毒服务质量,我中心联合各镇街(园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全市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中心对56所消毒单位消毒后餐饮具的感官、大肠菌群、烷基苯磺酸钠进行检测,以评价餐饮具卫生消毒情况。我中心姚旭芳副主任亲自带队,指导本次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本次工作旨在提高我市消毒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工作人员对餐饮具进行现场监测工作

工作人员对餐饮具进行现场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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