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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丨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工作有关性疾病
  • 2024-06-24 11:1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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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喜欢开玩笑说:

“我的职业病又犯了”

“我是不是得了职业病”

今天,卫监君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

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工作有关性疾病

四者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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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不同的岗位,其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罹患职业病也就不同。只有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里面提及的病,才是法定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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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点要跟工作有关性疾病区分,工作有关性疾病没有一个法定的定义,一般认为:

  工作有关性疾病是指发生在职业人群中多因素相关的疾病,与工作有联系,但在普通人群中也有一定的发病率。

  工作有关性疾病与职业病相比,具有三个特点:

  ①职业因素是该病发生和发展的诸多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因素;

  ②职业因素影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疾病的病情;

  ③通过控制和改善劳动条件,可使所患工作性有关疾病得到控制或缓解。

  常见的工作有关性疾病有:

  1、慢性非特异性呼吸道疾患:包括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吸烟、呼吸道反复感染、作业场所空气污染和不良的气象条件,常为此病的病因或诱发因素。

  2、心血管系统疾病:如长期接触噪声、高温会影响高血压病的发生发展。高度精神紧张的作业、低温寒冷作业、噪声作业可诱发冠心病。

  3、消化系统疾病:如高温作业时,由于出汗散热等需要,消化系统血流减少,消化液分泌减弱、胃肠道收缩蠕动减弱等因素均可引起食欲减退和消化不良,导致胃肠道疾患增多,且工龄越长,患病率越高。精神高度紧张的脑力劳动者也会因为神经功能紊乱等原因,导致胃肠功能紊乱。

  4、骨骼及软组织损伤:如颈肩痛,腰背痛等。常见于建筑、煤矿工人等重体力劳动者中。主要由于外伤、负重、工作姿势不良及不良气象条件等因素引起。

  5、行为(精神)和身心的疾病:是指社会-心理因素在疾病的发生和病程演变中起主导作用的疾病,工作场所和家庭环境是不良社会-心理因素的重要来源,如精神焦虑、神经衰弱综合征等。这类疾病常由于工作繁重、各种类型的职业紧张、夜班工作、饮食饮酒过量等因素引起。有时由于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恐惧心理,而致心理效应和器官功能失调。

  二、疑似职业病

  疑似职业病(出自GBZ/T 325—2022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 )是指现有接触证据或医学证据尚不能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患疾病是否是职业病,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以明确诊断的一种暂时的疑似疾病状态。

  疑似职业病界定原则:

  1、疑似职业病的界定应以职业病定义作为参照。

  2、疑似职业病病人所患疾病应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之内。

  3、应按照GBZ/T 265执行,基于现有的疾病证据、接触证据、疾病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等相关证据进行界定。

  4、疑似职业病病人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应达到相应职业病的诊断起点。

  三、职业禁忌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性有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过程危险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可点击卫监君的这篇推文详细了解职业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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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禁忌证是相对职业病而言的,不同的职业病所对应的职业禁忌证也不一样。 

  四、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的区别

  看到前文的讲述,可能还有人不是很明白三者的区别。简单说,在体检的时候,如果检查发现你有职业禁忌,就说明你不能继续从事这个作业岗位了,可以根据身体情况调换到其他岗位,或你所在的岗位作业环境发生改变后不再构成职业危害,就可以继续在这个岗位工作。

  当劳动者在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为疑似职业病时,就需要去治疗,同时申请职业病诊断等,直到在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人才能确认为职业病病人,才能依法享有职业病病人待遇。

  而工作有关性疾病,既不是疑似职业病,更不是职业病,大家去一般的专科医院就诊即可。

  内容来源:部分综合“专业测”、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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