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是否在医院里经常看到下面这标识?你知道它代表什么吗?

这是“生物危险”标识,通常设置在易发生感染的场所,如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入口、菌(毒)种及样本保藏场所的入口和感染性物质的运输容器等表面。
那“生物安全”又是什么?这卫监君就要从《生物安全法》开始慢慢道来了。

《生物安全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今年4月15日是该法律正式实施二周年。
那《生物安全法》又跟咱们卫生监督工作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卫监君在对医疗机构监管过程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以及医疗废物处置等,都是必查内容之一,尤其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法》对病原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明确要求。比如:
要依法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明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定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动物和废弃物管理;建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等。
以上都给卫监君的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

图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
【生物安全法知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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