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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委员会首次会审案件
  • 2020-11-02 11:52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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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26日,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员会”)首次启动,对医疗机构监督科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的某医院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案件存在的争议进行了会审讨论。会审讨论会由案审委员会主任肖文忠(所长)主持,副主任王宇平(副所长)、医疗机构监督科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稽查科负责人和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人员参加会审。

  会审中,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调查情况,包括违法事实、证据、定性依据、案件争议要点。参会人员就案件的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后,分别就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法律适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处罚的合理性发表处理意见。通过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集体审议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本所卫生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案审委员会机构的设置,即由所长任主任、副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案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该所稽查科,由稽查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稽查科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和业务科室法律专业人员组成;同时也规范了需要案审委员会审查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范围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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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审委员会参会人员就案件有关情况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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