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现场处理、卫生学调查,出具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二、负责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公共场所监测工作。
三、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及评估。
四、承担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分析及评估。
五、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等相关疾病预防控制规划、预防对策与技术措施,承担公共卫生综合监测与安全性卫生学评价。
六、负责辖区内地方病防制工作。
七、承担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
八、承担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膳食营养、食品消费量调查工作。
十、协助市卫生健康局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跟踪评价、宣贯等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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