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二、负责全市100张床位以上(含100张)的医疗机构及其延伸设置的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市卫生健康局发证的医疗机构的校验审查工作。
四、负责开展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测工作。
五、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