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职责;受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受理卫生行政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以及健康卫生产品、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核;对公共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内设8个科室,共有编制数85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79人,后勤服务人1人;另外,有离退休12人,聘用人员20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预算总收入2088.34万元,总支出2088.3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683.45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344.8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60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 3.00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 0.71万元/人·年,留用执法执勤车经费标准 3.80 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
合计 |
2088.34 |
一 |
基本支出 |
1683.45 |
20131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1683.45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344.89 |
2100402 |
卫生监督机构 |
309.34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35.55 |
三 |
基建支出 |
60 |
注:按《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执法服装购置费,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东莞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管理系统维护及数据中心的数据维护,32个镇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维护,卫生监督所中心机房硬件设备维护,职业病鉴定工本费,办公楼水电费,日常物业管理费,临时聘用人员经费,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经费,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打假费用,执法业务费补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费用,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保障经费,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证书,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框架等;
基建支出:卫生监督所办公楼装修工程。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