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病例样本采集管理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安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卫监函〔2021〕1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2021年3月12日下午,广东省卫生监督所黄仙钟四级调研员等一行6人莅临我中心,就新冠肺炎病例样本采集管理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安全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我中心副主任张莉萍以及质量控制管理部、综合事务部、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消毒杀虫所和微生物检验所等相关部所负责人、技术骨干参加了工作会议。
首先,检查组成员参观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现场咨询实验室相关档案记录、实验室活动情况、实验人员健康档案和生物安全监督等问题。随后,由质量控制管理部副主任康美香对我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汇报,各参会人员结合我中心新冠肺炎病例样本采集管理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安全进行深入交流。
检查组对我中心的新冠肺炎病例样本采集管理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通过本次检查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我中心的新冠肺炎病例样本采集管理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安全管理水平。
图 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现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