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25℃-40℃)超过2小时;
2、 熟食或剩余食物重新加热的温度和时间不够,未能杀死病菌;
3、 肉、奶、蛋、豆类及其制品加热不彻底或不均匀,未烧熟煮透;
4、 冷冻肉及家禽在烹调前没有充分解冻;
5、 由于人员操作或者存放不当等原因造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6、 误食有毒的动植物如毒蘑菇、河豚鱼等,或者烹调加工方法不当(如四季豆或豆浆未煮透)没有去除其中的有毒物质;
7、 生吃水产品及其他可能被寄生虫、细菌、病毒污染的食物;
8、 食物的体积过大,烹调的温度和时间不够;
9、 食品制作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差;
10、使用不洁净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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