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疫程序表

二、一般原则
(一)接种起始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乙肝疫苗第1剂。
2.小于3月龄完成:卡介苗。
3.小于12月龄完成: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
4.小于18月龄完成: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
5.小于24月龄完成: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第4剂。
6.小于3周岁完成: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
7.小于4周岁完成: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
8.小于5周岁完成:脊灰疫苗第4剂。
9.小于7周岁完成: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包括肌内、皮下和皮内注射)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卡介苗选择上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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