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通知》(办文编号:2017年29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东卫〔2017〕25号),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
附件:东卫函[2017]213号
附件1
附件2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日
(联系人:罗远宏,联系电话:232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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