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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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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关于确定东莞市大朗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的通知 东卫办〔2017〕37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7-12-29 01:36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东莞市大朗医院进行二级医院等级评审。经审议,东莞市大朗医院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中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要求。我局根据评审结果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东莞市大朗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有效期为20171228日至20211227日。

 东卫办[2017]37号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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