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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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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计生局转发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东卫函〔2017〕13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7-01-16 07:12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6225,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2017年是我省第二年开展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结合2016年工作经验和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   组织实施

根据省中医药局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负责本市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2017520组织报名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临床实际本领考核,2017610组织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人员参加综合理论测试。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   加强宣传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在单位(辖区)内做好宣传告知,及时把《通知》精神和内容传达给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并做好《通知》解释工作。各单位(辖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尤其要加强辖区内行政社区(村)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告知与解释工作。

三、   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2017213331,报名条件详见《通知》第二点要求。

(二)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1)。

    2.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诊疗技术证明资料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明原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

4.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照片用双面胶贴在身份证复印件页,分别用于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准考证、综合理论测试准考证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制作)。

5.申请人所在地居(村)委会或由医疗机构出具,经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证明其技术实践年限的材料(附件3)。

6.两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附件4)及中医执业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

(三)初审负责单位

1.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报名人员材料的初审工作。

2.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行政社区(村)及社会办门诊部、诊所、卫生站、医务室及卫生所等医疗机构报名人员材料初审工作。

(四)报送要求

初审负责单位负责装订整理好本单位(辖区)初审合格人员材料并登记填写《东莞市确有专长考核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表》(附件5),于201741日前将本单位(辖区)初审合格人员材料及附件5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中医科,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dgzhongyike@163.com

三、报名材料复审

我局中医科于201741415对各初审负责单位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验证复核,并于420日前把通过复审的人员名单反馈至各初审负责单位。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17213日前将本单位负责2017年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联系人名单(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dgzhongyike@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于提交报名初审材料时一同报送至局中医科。

联系人:关丽珊,电话:23281066,传真:23280316,电子邮箱:dgzhongyike@163.com

 

附件:东卫函〔2017〕13号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粤中医办函〔2016〕225号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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