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2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就做好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报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网上报名
各单位(辖区)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2016年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未按规定填写造成无法考试或成绩无法合并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
(一)市卫生计生局和市医管中心报名点受理范围:部分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见附件1)。
(二)各镇街报名点(设在各镇街医院和市第八人民医院)受理范围:本镇街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含公立、社区、社会办)。
(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在本单位报考点进行。
(四)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24日。在此期间各报名点必须完成所有确认工作(包括网上确认和纸质申报材料的整理)。
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分段时间由各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确认。各镇(街)卫生行政部门通知辖区相关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做好现场确认工作。
三、报考条件审核
(一)各镇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单位须按今年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严格审核本单位考生的网报信息及纸质报考材料(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二)各报名点必须按今年的报考审核要求,认真复核各单位报考材料,务必保证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各报名点须使用系统导出打印的“考生信息一览表”纸质版做封面,将报考材料按“一览表”的序号排序捆绑,并用大小适宜的纸箱打包,在箱外粘贴醒目标签,标签内容务必包括“单位名称、各级别报考人数和报考总人数”。
在各镇街报名点现场确认的单位,纸质报考材料由报名点统一报送市考务办。
(二)报送时间。各报名点将所有考生的报考材料按时间安排(见附件3)统一报送市考务办(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进行全市统一网审和纸质材料的复审。
附件: 东卫函〔2017〕2号
东卫函〔2017〕2号附件1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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