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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新的免疫程序。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要求,尽快更新单位内相关的宣传资料,做好预防接种公示、告知工作。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开展内部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关于《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培训工作,提高免疫规划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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