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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计生局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东卫函〔2017〕23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7-01-23 09:28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新的免疫程序。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要求,尽快更新单位内相关的宣传资料,做好预防接种公示、告知工作。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开展内部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关于《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培训工作,提高免疫规划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

   东卫函〔2017〕23号
           国卫办疾控发〔2016〕52号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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