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流感监测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的通知》(粤卫办〔2017〕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东莞市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印发的《东莞市部分学校、工厂、儿童福利院及养老院流感监测方案》(东卫办〔2009〕170号)和2011年印发的《东莞市流感监测方案》(东卫办〔2011〕24号)同时废止。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联系人:饶丰、李艳芬;联系电话:22625392、22625389;邮箱地址:dgfyk@163.com。
附件:东卫函[2017]211号
东卫函[2017]211号附件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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