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16〕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卫函〔2016〕291号
东安办〔2016〕198号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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