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 星期三 白天:多云,有阵雨或雷阵雨 夜晚:多云,局部有阵雨 26到33度 偏南风2到3级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其它文件
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卫生系统廉政、廉医三十项规定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暂行)》的通知 东卫函〔2016〕293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12-05 07:06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即日起废止《东莞市卫生系统廉政、廉医三十项规定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暂行)》(东卫〔20061号)。

 附件:东卫函〔2016〕293号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121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链接我们 | 网站地图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   TEL:0769-2328111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70
主办单位: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备案号:粤ICP备19146426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