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东莞清溪友华医院基本符合《广东省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中乡镇级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并通过我局审核,于2016年12月1日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可开展结扎手术、终止妊娠,助产技术服务项目。
从即日起启用“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东莞清溪友华医院”。
附件:东卫函〔2016〕322号
附件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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