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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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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合格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5-12-10 00:26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粤卫办〔2008〕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验收,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艾滋病检测点要求。请上述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艾滋病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东卫函[2015]209号.pdf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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