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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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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卫函〔2015〕89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5-08-19 09:15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站,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我市目前分别在南城、厚街和常平等镇街建立了三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现将《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函〔2015〕42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机构设置,建立良好运作机制

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2014年我市调整成立了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见附件)。尚未建立工作组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所在地的镇街(园区)应尽快建立工作组,各有关镇街(园区)的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组应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切实发挥在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作用。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目前我市三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工作质量逐年下滑,主要问题是在治人数持续减少、维持治疗率低,达不到国家要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尽快提高我市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质量。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门诊医护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责任心,改善工作人员的待遇;公安部门要及时转介吸毒人员参加治疗,坚决杜绝在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及附近抓捕接受治疗人员的现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严防药品流失。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开展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认识,促进社会各界对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积极发动吸毒人员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四、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奖惩措施

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要进一步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管理工作,制定积极的奖惩措施,提高门诊工作质量。

附件:关于调整东莞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7日

附件:  东卫函〔2015〕89号.pdf

           东卫函〔2015〕89号附件1.pdf

           东卫函〔2015〕89号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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