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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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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计生局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9-02 02:01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16﹞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卫函〔2016〕214号.pdf

东卫函〔2016〕214号附件.pdf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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