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转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苯丙酮尿症等2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57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东卫办函〔2016〕30号.pdf
东卫办函〔2016〕30号附件.pdf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