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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合格的通知 东卫函〔2016〕105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5-11 04:43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粤卫办〔2008〕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验收,东莞市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东方泌尿专科医院符合艾滋病检测点要求。请上述2个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艾滋病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特此通知。

东卫函〔2016〕105号.pdf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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