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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东莞长安厦边医院于2015年12月25日更换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为“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东莞长安厦边医院”。原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东莞长安厦边手外科医院”上交我局,从即日起作废。
附件:东卫函[2016]23号文.pdf
东卫函[2016]23号附件.pdf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