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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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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卫办〔2016〕48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9-20 04:17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东府〔2015〕66号)、《关于公布实施<东莞市2015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东转职办〔2015〕4号)和《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东府办〔2015〕133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制定《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事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卫办〔2016〕48号.pdf

东卫办〔2016〕48号实施方案.doc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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