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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危险源排查及管理的相关工作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1-24 09:25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113日至18日,依托市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协调机制,我局牵头成员部门在本领域内开展排查,按规定落实对公共卫生事件危险源及区域的管理,并检查其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和应对培训的情况。

经核查,目前存在公共卫生事件危险源的工作场所有:一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有菌(毒)种室,储存检测比对用的标准菌(毒)株;二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疫病实验室:涉及对可能存在高致病禽流感、布鲁氏杆菌等感染样本的处理,不作储存。三是药品生产企业及医院制剂室配套微生物检测室:存有用于检测产品含致病性微生物情况的标准菌(毒)株。

上述实验或检测室有制定相应的生物安全手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以及微生物检验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储存使用菌(毒)种的有相应管理和使用规定。每年均至少开展一次生物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对应区域均张贴明显的生物危害警示标识。

我市现有以上三类公共卫生事件危险源,在正常情况下只有特定作业人员可接触,各责任单位均已规范做好从业人员告知并设置生物危害警示标识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依托市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协调机制,定期作排查核定,切实筑牢生物安全屏障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实验室设置门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种保存在独立的房间,采取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其保存、领用、传代、销毁都有相关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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