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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互联网医疗服务行为,提升互联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与服务效能,推动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同质化发展,实现医疗质量安全闭环管理与持续改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以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规〔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拟成立“东莞市互联网医疗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现将质控中心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4日(共7天)
联系电话:0769-23281022。
附件:东莞市互联网医疗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工作机构、职责及成员名单.docx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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