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通知公告
各镇街卫生健康局、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59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组建相关专家库的通知》(粤卫办药政函(2020)11号)要求,我局决定成立东莞市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确定了委员会的主任和成员名单。
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药政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9日(共7天)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药政科联系人:夏天、梁敏蕙。
联系电话:0769-23280339。
附件: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东莞市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公示稿).docx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3日
|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链接我们 | 网站地图 | | |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 TEL:0769-2328111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70 | |
主办单位: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备案号:粤ICP备19146426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
|
